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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求律师系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主要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刑事控告、刑事合规等,现担任厦门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厦门市律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

其毕业于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大学毕业后,长期从事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因侦查办案能力突出,多次获得“十佳办案能手”等称号,多次立功受奖。2017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和刑民交叉案件代理工作。其扎根刑事专业领域二十余年,依靠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专业上铸牢了根基。在办案时,从不放过每个细节,以认真、细致著称,并充满激情和战斗力,风格鲜明,不失创造力,获得了客户普遍的美好赞誉。代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实现公安机关取保或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缓刑或轻判的良好辩护效果,2023年被评为“厦门市优秀公益律师”,多次在本律所或被同行其他律所邀请讲授刑事辩护课程。

代表案例:
近年经办典型案例(均为主犯):
1、吴某制毒罪(冰毒,29.8公斤,第一被告),一审被判死刑后介入,通过说服当事人检举上家,协助侦查机关开展线索核实查证,查找真正主犯,并实地勘查案发现场,庭审中提出案发现场已经被破坏具有他人(本案中另案处理的制毒师傅)作案可能等重大合理怀疑,二审最终改判死缓;
2、吴某盗窃罪(现金200万元),吴某(系某茶叶店合伙人)乘他人外出吃饭之机,将本店其他合伙人存放在保险柜中的现金200万元用小车运走,律师介入后,充分说理、耐心细致地说服了承办检察官,成功将该案由盗窃罪转为侵占罪(非公诉案),最终检察机关撤销该案并无罪释放了吴某;
3、范某保险诈骗案(涉案金额35万元),范某伙同钟某意图驾车冲入池塘泡水以骗取保险赔偿,该案致1人死亡,1部宝马车损毁,范某被保险诈骗罪刑拘后,我们提出范某不具有保险诈骗的犯罪主体资格,保险诈骗罪不能成立,最终范某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轻判1年2月有期徒刑;
4、缪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缪某、王某等均为打猎爱好者,各被查获猎枪、子弹、制弹工具、火药等若干,缪某因非法制造弹药被拘留后,我们提出缪某在准备制造但还没有开始实施,制造罪名(量刑三年以上)最终被去除,后检察机关提出他私藏爆炸物大于1公斤(量刑三年以上)应构成私藏爆炸物罪(量刑三年以上),我们提出重新鉴定,最终认定该黑色粉末并非炸药而为硝胺类爆炸物,该私藏罪名被去除,最终他因私藏枪支被判7个月缓刑,另一同案犯分案后因制造枪支弹药罪被判4年;
5、林某诈骗案(涉案金额14万元),我们在庭审中提出,该案程序非法,要求排除非法证据(只有一份被告人的口供为立案后制作,其余被告人的笔录材料、受害人的笔录材料均为初查材料),这些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最终林某被判缓刑,开庭完第二天即被取保;
6、轲某走私毒品案实现相对不起诉(全市首例走私毒品罪不诉案例);
7、罗某诈骗22万元判两年;
8、萧某诈骗12万元不移送审查起诉;
9、魏某“套路贷”涉嫌四罪判3年3个月;
10、黄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300万)判6个月缓刑;
11、吴某强奸案判1年;
12、曾某制毒案(氯胺酮,150多公斤,第一被告)判无期;
13、谢某贩卖海洛因200克、冰毒40克判15年。

办公地点:厦门
联系电话:0592-2613 3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专业领域:刑事
工作语言:中文

教育背景

  • 1995-09-01至1999-07-01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法学    本科
  • 2012-09-01至2015-07-01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法学    硕士

工作经历

  • 1999-07-01至2012-08-31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    民警
  • 2015-07-01至2017-02-15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    民警
  • 2017-05-01至2018-11-15    实习律师
  • 2018-12-01至2021-04-01    北京京师(厦门)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 2021-04-02至今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社会职务

  • 厦门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 厦门市律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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