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被正式纳入进口机动车辆“两证合一”改革试点范围
根据海关总署、公安部发布的2024年第70号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天津海关被正式纳入进口机动车辆“两证合一”改革试点范围。
《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海关办结进口汽车、摩托车放行手续后,依收货人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是海关对进口车辆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合格评定结论。以往,企业进口机动车辆如上市销售,需同时取得海关出具的上述两份单证。
此次改革举措实施后,只需经企业一次申请,海关便可对合法车辆出具一张统一证书。该证书可直接用于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通关流程进一步简化,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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