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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生效

 2024-07-031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自今年7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

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对外签署的第22个自贸协定。塞尔维亚是中国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塞双方将通过自贸协定进一步推动高水平的互相开放,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新动能。

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生效后,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互相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中国出口的汽车、光伏组件、锂电池、通讯设备、机械设备、耐火材料、部分农水产品等产品关税将逐步削减取消,从目前的5%—20%逐步降为零。同时,塞尔维亚的牛肉、葡萄酒、坚果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中方进口关税也将在目前5%—20%的基础上逐步降至零。最终,双方零关税税目将覆盖95%左右的双边贸易额。

此外,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允许经核准出口商自主提交原产地声明,企业无需再用传统的方式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这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有效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海关总署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