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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企混改必须由律师参与——上海国资委发布国企混改操作指引解读

 2016-03-11
[摘要]在中共中央全面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之下,2016年3月9日,上海市国资委发布了《本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以下简称“国企混改”)的实施和操作进行了细化规定。

在中共中央全面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之下,2016年3月9日,上海市国资委发布了《本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以下简称“国企混改”)的实施和操作进行了细化规定。就该《操作指引》的主要内容,本文作者解读如下:

 

一、关于本指引的适用范围


《操作指引》明确其适用范围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并、股权出资新设等方式,引入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制。其中,区县所属国企混改参照《操作指引》执行。

 

二、规定国企混改的一般流程


《操作指引》规定国企混改的一般流程包括:制订改制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实施产权交易、办理变更登记等五个主要环节。

 

三、分类确定国企混改审批决策的主体


关于国企混改审批决策的主体,《操作指引》区分出资监管企业改制和出资监管企业所属企业改制两大类确定不同的审批决策主体,其中:


1.出资监管企业是指国资监管机构出资或监管的企业(即一级企业),其涉及股权转让的改制需由国资监管机构决策后报市政府同意,其涉及非股权转让(增加或减少资本、合并、分立、组织形式改变等)的改制由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国资监管机构决策后报市政府同意,其中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出资监管企业改制,还须通过股东(大)会形成决议;


2.出资监管企业所属企业改制由出资监管企业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责任主体。其中,出资监管企业重要子公司重大改制由出资监管企业决策,但在出资监管企业作出决定或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前,应将改制方案报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四、明确合适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条件


《操作指引》规定国企混改引入投资者时,原则上应引入战略投资者,且提倡引入多个投资者,必要时也可引入财务投资者。同时,《操作指引》明确了合适战略投资者的基本条件,即:(1)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2)具有产业链或价值链关联,能与企业形成协同效应;(3)契合企业发展需要,能在资源、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形成发展机遇;(4)兼顾其他因素,如企业文化理念相近,认同企业发展战略,行业地位优势明显等。

 

五、关注公司章程管理

《操作指引》对混改企业的公司章程管理主体进行了规定,出资监管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制的,其章程的制定或修改,由出资监管企业代表国资监管机构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出资监管企业所属企业章程的制定或修改,按照出资监管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操作。


《操作指引》还规定了混改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的相关注意事项,如在各方股权相等的情况下,应设置相应的争议解决条款,避免出现公司僵局。在国有参股情形下,在公司章程中尽量制定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条款,如知情权、表决权等方面内容,必要时可以设置有条件的退出条款等。

 

六、要求国企引入社会资本增资应通过产交所公开进行

《操作指引》明确要求国企实施增资引入社会资本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且国企以股权出资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新公司的,也应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操作指引》对于增资价格的定价依据亦做了规定,增资企业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确定挂牌价格,挂牌价格不得低于评估结果。最终确定的增资扩股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

 

七、重视合法合规审核


《操作指引》专门提出企业改制过程中,应由其法务部门或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参与,以确保方案及操作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法务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2)改制资产产权是否明晰;(3)改制操作程序是否完整、合;(4)债权债务处理方案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5)中介机构的选聘是否公开透明;(6)涉及职工安置的是否符合规定且经必要程序;(7)改制后的组织形式、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合法合理;(8)股权变动方案的合法性等。

 

《操作指引》对本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的实体和程序都有所规定,将便于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突出了律师在混合所有制改制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将其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列为必要条件。相信操作指引将便利于包括锦天城在内众多在此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制。

 

锦天城在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锦天城为复星集团增资入股中石化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中石化本轮改制被业内誉为新一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标杆;锦天城为华东院借壳棱光实业(股票代码:600629)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是上海市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案例;锦天城为仪电集团下属混改企业的章程及投资协议制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同时,锦天城还为多家上海市属国企、区县国企以及外省市国企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等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