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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成功代理优必选公司技术秘密侵权诉讼

 2017-05-034341
[摘要]优必选(上海)机械有限公司是美商独资的、国内第一家生产优选锯的木工机械生产商,公司于2007年在上海成立,是优必选(中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以世界领先的技术水平、中国制造的合理价位为木工加工企业提供高品质的优选锯。从2010年开始,其生产的优选锯,木材全自动选色机等已远销俄罗斯,巴西,阿根廷,以及东南亚各国。

优必选(上海)机械有限公司是美商独资的、国内第一家生产优选锯的木工机械生产商,公司于2007年在上海成立,是优必选(中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以世界领先的技术水平、中国制造的合理价位为木工加工企业提供高品质的优选锯。从2010年开始,其生产的优选锯,木材全自动选色机等已远销俄罗斯,巴西,阿根廷,以及东南亚各国。


被告曹某、李某、周某均在委托人处任职,三人离职前后新设立一家机械公司,擅自使用从委托人处获取的商业秘密,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给委托人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与损失。委托人自2012年即通过公安报案等途径展开各方面维权均无实质进展,在长达1年半的刑事调查中,被告先后以技术秘密已经被公开,软件源代码无法比对,机械图纸无法比对为由导致刑事追诉不成功。委托人后求助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基于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的丰富经验,并经过精心准备证据和研讨办案思路,代表委托人于2015年3月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侵害商业秘密民事诉讼。


本所律师代理案件后,提出原被告机器工艺过程实质性相同,以相同的机械结构实现了相同的功能,对专利未公开技术秘密、被告反向工程抗辩不成立、被告自主研发抗辩不成立等主题进行充分说理,并提出运用优势证据规则、被告构成举证妨害等主张,并提出以委托人的损失而非侵权人的获利作为赔偿依据。本案经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均判定被告侵权成立,支持委托人的诉请,判决赔偿145万元。商业秘密案件侵权证据难以取得,周期长,获得司法判决保护比例有限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案例库统计,全国范围内从2007年到2015年,侵害商业秘密案件多以原告撤诉告终,胜诉案件赔偿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案件也不足3起,大多在50万元以下。


本案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刘民选律师团队陈博资深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了诉讼全程法律服务,维护其的合法权益获得委托人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