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首页 锦天城概况 党建工作 专业领域 行业领域 专业人员 全球网络 新闻资讯 出版刊物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订阅下载 CN EN JP
首页 > 新闻资讯 > 交易案例 >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中国首单“一带一路”公司债券项目

锦天城律师成功经办中国首单“一带一路”公司债券项目

 2018-01-082988
[摘要]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普洛斯集团中国控股公司 - 普洛斯洛华中国海外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1月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成为中国市场首单获批冠名“一带一路”的公司债券。

锦天城律师经办的普洛斯集团中国控股公司 - 普洛斯洛华中国海外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1月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成为中国市场首单获批冠名“一带一路”的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将用于普洛斯集团近期收购的欧洲“一带一路”沿线物流基础设施资产。欧洲资产收购的完成将与普洛斯集团现有的物流设施组成覆盖欧、亚、美洲的全球“一带一路”物流设施网络,促进“一带一路”沿线的互通互联。


普洛斯集团是全球领先的现代物流解决方案提供商,是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基金管理者之一,管理的总资产达430亿美元。中国是普洛斯集团最大的市场。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张锋博士、律师陆堃等人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次债券的申报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